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4章

陆天走出了门,在榆钱巷中缓步走着。

仅仅一,他的心态却已全然不同。

脚步不再是昨的虚浮茫然,而是多了几分踏实的笃定。

阳光洒在身上,暖洋洋的,像极了他此刻的心情。

他终于“娶”上媳妇了。

这是他在那个出租屋里,对着冰冷的电脑屏幕,无数次幻想却求而不得的事。

这个媳妇,漂亮、懂事、勤快,还是原装……

关键是一分钱没花,是那位定国公府大小姐送的,连带着一个家,一份安身立命的初始资本。

想想自己为了苏蔓那个“老斑鸠”,不惜撸遍各种网贷,欠下一屁股债,就为了她一句虚无缥缈的“等我们结婚以后”……

那些钱,哪怕是自己胡吃海喝了,赌输了,好歹也算体验过了。

可投在苏蔓身上,换来的除了背叛和羞辱,还有什么?

真是蠢到家了。

“也不知道那边怎么样了……”

他下意识地想着,念头不由自主地飘回了那个狭窄的出租屋,那台可能已经烧坏的电脑,还有那本写了十八万字、昨天肯定断更了的小说。

断更……会不会有读者骂?虽然只有七在读……

这个念头刚刚升起,突然,他就感觉周围的景象猛地一阵扭曲、旋转!青石板路、灰墙黛瓦、远处的叫卖声……

一切都在瞬间拉长、变形,化作模糊的光影色块!

一股强烈的眩晕感袭来,他不得不闭上了眼睛。

感觉只是一刹那,又仿佛过了很久。

脚下坚硬冰凉的触感变了。

他睁开眼。

熟悉的、带着一丝霉味的空气。

狭窄的空间,凌乱的杂物,贴着廉价墙纸的墙壁,还有那张吱呀作响的单人床。

他回到了出租屋。

手机静静地躺在枕边,屏幕漆黑。

笔记本电脑静静地待在桌上,旁边是那个翻倒的玻璃杯,桌面上还残留着一小滩未的水渍。

一切,都和他穿越前一模一样,仿佛时间从未流逝。

陆天僵在原地,心脏狂跳。

他伸手,用力掐了一下自己的脸——生疼。

不是梦?

那……昨晚那古色古香的房间,温香软玉在怀的感觉,热腾腾的米粥,小翠带笑的脸……

难道都是自己被电晕后产生的幻觉?一场漫长而真的梦?

可不对!

他低下头,身上穿着的,分明还是那身从定国公府换上的青色细布长袍,脚上蹬着千层底的布鞋!

这触感,这样式,绝不是现代衣物!

还有……

昨晚那真切无比的触感、温度、气息……

那绝不是可以凭空幻想出来的细节!

他真的穿越了,又回来了!

“我只是……只是想着昨天小说断更了,下意识地想回来看看……”

陆天喃喃自语,脑子里像是有一团乱麻,又像是被一道闪电劈开,瞬间贯通!

“难道……我能靠‘想’,来控制往返?”

这个念头如同野火般燎原。

他深吸一口气,闭上眼睛,集中精神,在心中清晰地勾勒出那个画面:

榆钱巷小院,巷子中石板路,还有……

“回去!回到大明!回到天启元年!”

意念刚落,那股熟悉的、空间扭曲的眩晕感再次袭来!

消失,闪现。

得到验证后,陆天眼睛越来越亮。

一个前所未有的、巨大的可能性,如同宝藏般在他眼前轰然打开!

“发达了……这回是真的发达了!!!”

巨大的狂喜如同海啸般冲垮了最后一丝疑虑和惶恐。

陆天忍不住低吼一声,狠狠地一挥拳头,原地蹦了起来!什么背叛,什么失意人生……

但狂喜只持续了几秒,他就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
“稳住,先稳住!别慌!”

他用力拍了拍自己的脸颊,深呼吸,

“先想清楚,下一步该怎么办!”

现代这边,还有烂摊子要处理。

他首先小心地擦了笔记本电脑旁边和键盘缝隙里的水渍,然后拔掉了电源适配器。

幸好水泼得不多,电脑似乎只是强制关机了。

他又找到充电器,给已经没电自动关机的手机上电源。

等待手机开机的几十秒,显得格外漫长。

屏幕亮起,信号接入,瞬间,几条未读短信的提示图标就疯狂地跳了出来,鲜红的数字刺眼。

他点开。

‘陆天,以为关机就能躲得过去吗?亲戚朋友可都躲不了……’

‘陆天,明天到你家去找你,准备好钱,我们上门去拿。别给自己找不痛快。’

‘最后一次通知,今天下午三点前,处理最低还款。否则后果自负。’

冰冷的文字,带着毫不掩饰的威胁。

发信人是不同的号码,但来自哪个借贷平台,陆天心里门清。

按照以往,看到这种短信,他会感到窒息般的绝望和恐慌。

但现在……

陆天盯着那几条短信,又低头瞥了眼身上这件与周遭格格不入的明代长袍,嘴角缓缓勾起一丝弧度。

笑意里透着冷,带着嘲,更藏着一份已然握在掌中的从容。

他转身在抽屉里翻找片刻,捞出三样东西:

一块自己常戴的电子表——黑色表带,太阳能表盘,罗马数字夜光刻度。

售货员当初吹嘘“永不断电”的新能源爆款手表,正品标两千,他这只五十;

一面金属外壳的便携小圆镜,是“老斑鸠”苏蔓留下的补妆旧物;

还有一个厚壁玻璃杯。

差不多了。

他将三样物件逐一揣进宽大袍袖内的暗袋,随手将屋里明显的水渍和凌乱处稍作整理,随即心念一动——

身影原地消失。

… …

大明,京师。

一家当铺内,柜台高耸,陆天站在外头,仅能露出肩膀以上。

柜台后,朝奉先拿起玻璃杯对着光端详,又掂了掂那面冰凉清晰的小圆镜,最后才小心翼翼捏起那块黑色“西洋表”,翻来覆去看了一会儿,皱眉抬头:

“都是些没甚用的玩意,客官想当多少?——哎!”

他指尖点了点表盘。

陆天面色平淡:

“当多少,你看它值多少。”

他语气里掺进一丝若有似无的嗤笑,

“泰西自鸣钟总见过罢?这叫手表。自然,这般小巧装不下报时自鸣的簧机,但看时辰是准的。刻度夜光,入夜也能瞧见。一,短针转两圈。”

朝奉眼神一闪,忽然用宽袖半掩住表盘,低头细看——只见两黑针静默走移,盘面在袖影下泛出幽幽绿莹。

他喉结微动,再抬头时脸上已看不出波澜。

“水晶杯不算稀罕,十两。”

他将杯子轻轻放下,又推了推镜子,

“这般大小的西洋镜,番舶上也常有,都比你这个大,五两。”

最后指尖敲了敲表壳,拖长了音:

“这泰西腕表嘛……奇巧之物,走时准不准尚难说,夜光不过噱头,不过是夜明珠粉末粘上去的而已。一百两,顶天了——都是些机巧玩意儿,不当吃不当穿。”

陆天听罢,二话不说,伸手便将玻璃杯与小圆镜捞回,又一把从朝奉指间抽走手表,转身即走。

“哎——哎哎!”

朝奉没料他如此脆,急忙从高柜后绕出来,几步追到门边拦住,脸上堆出热络的笑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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