晚上,陈昊回来,我给他做了红烧排骨。
他吃了三碗饭。
“好吃。”他说。
我笑了笑。
“喜欢就好。”
他不知道,这是我最后一次给他做饭。
4.
接下来的两周,我什么都没做。
至少,表面上什么都没做。
该买菜买菜,该做饭做饭,该上班上班。
陈昊以为一切如常。
但我每天都在做一件事——算账。
结婚三年,1095天。
物业费:每月380,三年13680。
水电燃气费:平均每月600,三年21600。
网费:每月200,三年7200。
菜钱+用品:平均每月3500,三年126000。
他三年给过的家用:总共不到15000。
也就是说,三年里,我在这个家花了168480元。
他花了不到15000。
差额:153480。
再加上我婚前全款买的房子,86万。
他在这套房子里住了三年,一分房租没出。
而他,每个月给周瑶8000房租,三年288000。
珠宝、衣服、酒店、吃喝——保守估计,三年再加15万。
他三年的总收入大约43万。
花在周瑶身上:43万。
花在我身上:不到1.5万。
花在这个家:零。
我把这些数字整整齐齐写在一张纸上。
方律师看完,沉默了很久。
“可以。”她说,“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被挥霍,你可以主张赔偿。”
“不用。”
我说。
“他没有财产。赢了也拿不到钱。”
“那你要怎么做?”
“房子是我的。”
“对。”
“我要把它变成别的东西。”
方律师看着我。
我笑了。
“我要开一家美容院。”
5.
五月初,陈昊跟我说他要出差。
“公司有个,要去三亚,大概十天。”
我在切菜,头都没抬。
“好。”
“你一个人在家行吗?”
“行。”
他走过来,从背后抱了我一下。
我的手握着菜刀,指节发白。
“等我回来给你带礼物。”
“好。”
他走了。
拉着行李箱,兴高采烈。
我站在窗户边看他上车。
一辆白色的车停在小区门口接他。
副驾驶坐着一个长发女人。
周瑶。
三亚。
十天。
不是出差。
是度蜜月。
我看着那辆车消失在路口。
然后,拿起手机。
“林薇,他走了。”
“确定?”
“确定。刚上车,跟周瑶一起。”
“那就动手吧。”
我挂了电话。
走到阳台,看了看这套房子。
客厅,卧室,书房,厨房。
86万。
我八年的积蓄。
他住了三年。
免费的保姆,免费的厨师,免费的房子。
从今天开始——
免费的,结束了。
我拨通了方律师的电话。
“可以了。”
“离婚协议书已经准备好了,但他要签字。”
“他会签的。”
“你确定?”
“我很确定。”
因为在两天前,我已经做了一件事。
我让林薇的老公,在公司里“不小心”透露了一个消息:陈昊的老婆已经知道他出轨了,正在准备。
如果走诉讼,出轨方要赔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