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2章

我打开。

里面是一份协议。

A4纸打印的,两页,最后有两个签名。

赵国栋。方敏。

期——八年前,七月十五号。

海边合影三天后。

我介绍他们认识的——不对。方敏介绍我认识他的——十八天前。

协议的内容不长。

“甲方(赵国栋)与乙方(方敏)经协商一致,就双方情感关系终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——”

“第一条:乙方同意终止与甲方的情感关系。”

“第二条:作为补偿,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捌佰万元整(¥8,000,000),分期支付,具体如下——”

第一期,签协议当天,一百万。

第二期至第六期,每年支付一百万。

第七期(最后一期),支付三百万。

“第三条:乙方协助甲方完成新感情关系的建立,包括但不限于介绍合适对象、维护初期关系稳定——”

我读到这里。

不是手抖。

是眼睛看不清了。

不是哭。是字在晃。

“介绍合适对象。”

“维护初期关系稳定。”

这就是方敏做的事。

她把赵国栋介绍给我——不是因为觉得我们合适。

是协议第三条。

她在“履约”。

我算了一下。

前六年,每年一百万。

一百万乘以六——六百万。

加第一期一百万——七百万。

最后一期三百万。总数——八百万。

他已经付了多少?

之前零碎转账一百一十三万。加上这次五百万。加上前几年那些我没查到的……

我不知道。

但我知道一件事——

五百万不是“转错了”。

也不是他心血来给我的“惊喜”。

是他按协议付给方敏的最后一笔钱。

转进我卡里——是真的转错了。

可能是通讯录里“方敏”和“方敏工作室”挨着,手滑了。

八年。

我替他生了一个女儿。

替他还了四年的房贷。

替他照顾了他妈八年。

替他做了八年的饭、洗了八年的衣服、熨了八年的衬衫。

他把我选出来——

不是因为爱。

是因为方敏在协议第三条里,把我推荐了出去。

“合适对象。”

我在他眼里,就是一个“合适对象”。

我把协议拍了照。

每一页,正面反面。

签名那一页拍了两遍。

然后把协议原样放回去。信封放回去。抽屉锁好。钥匙放回《公司法》下面。

一切复原。

我走出书房。

客厅的灯还亮着。

女儿的书包挂在玄关。她的水杯需要刷了。

我去刷水杯。

刷到一半,水龙头还开着。

我停下来了。

站在水池前面,听了一会儿水流的声音。

然后关掉水龙头,把水杯放进消毒柜。

我拿出手机,打了一个电话。

不是打给方敏。不是打给赵国栋。

是打给李姐。

李姐是我同事,她老公是律师。

“李姐,方便帮我问个事吗?我想找个靠谱的律师。”

“离婚?”

“先咨询。”

“行,明天给你号码。”

“谢谢。”

挂了电话。

我坐在沙发上。

电视没开。客厅很安静。

那种安静和以前不一样。

微信阅读

相关推荐

评论 抢沙发

登录

找回密码

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