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3章

三天后,订婚宴如期举行。

宋家包下了整个帝都最豪华的酒店,衣香鬓影,极尽奢华。

宋清欢被放了出来,作为「特邀嘉宾」出席。

她穿着不合身的女佣服,脸上还带着未消的淤青,站在角落里,死死地盯着我。

我穿着秦峥特意为我定制的鱼尾婚纱,挽着他的手臂,接受着众人的祝福。

「清欢,你今天真美。」秦峥在我耳边低语。

我端起香槟,对着角落里的宋清欢遥遥举杯,露出一个挑衅的微笑。

宋清欢彻底崩溃了。

她像一颗被点燃的炸弹,不顾一切地冲上台,抢过司仪的话筒。

「我有话要说!这个女人是假的!她是个小偷!」

扩音器刺耳的啸叫声划破了宴会厅的虚假祥和。

宋清欢站在聚光灯下,那张原本属于我的脸因为愤怒和绝望而扭曲,显得格外丑陋。

她指着我,声音嘶哑:「秦峥!你爱我不就是因为我救过你吗?你看看我的手腕!有烫伤的疤痕!那是为了救你留下的!而她身上没有!」

我心里咯噔一下。

原来宋清欢打的是这个算盘。

那道疤,确实在我原本的身体上。

当年秦峥被仇家追,出了车祸,是我把他从着火的车里拖出来的。

那时候我还没被认回宋家,只是个路人。

后来宋清欢冒领了这份功劳,成了他的救命恩人。

现在,宋清欢眼见「灵魂互换」的理由没人信,脆就坐实「救命恩人」的身份。

秦峥的脸色变了。

他松开我的手,一步步走向宋清欢。

全场死寂,所有人都屏住了呼吸。

宋清欢眼里燃起了希望的光,她伸出手腕,把那道丑陋的疤痕展示给秦峥看。

「阿峥,你看啊!这才是证据!我才是你爱的人!」

秦峥盯着那道疤,目光深沉,看不出情绪。

我站在原地,摸着手上同样的位置,突然很想知道。

当初的救命之恩对于他而言,到底有没有意义?

他真的是因为救命之恩才爱上宋清欢的吗?

如果他知道,救他的人是林林,他会怎么做?

秦峥发出一声嗤笑。

「为了得到我,你居然自残?」

宋清欢的笑容僵在脸上:「什……什么?」

秦峥眼神冰冷,带着无尽的嘲弄:「你弄个假疤痕来恶心谁?」

宋清欢如遭雷击,整个人摇摇欲坠。

她曾经生怕我把疤痕露出来,从我回到宋家开始,就用各种言语羞辱,遮挡伤痕。

还想方设法让秦峥厌恶我。

她以为,凭这条疤痕就能翻盘。

那是她冒充恩人的铁证,是她拿捏秦峥的筹码。

但是她不知道,秦峥只会相信自己愿意相信的。

「来人。」秦峥失去了最后的耐心,「把这个满嘴谎话的疯子拖去顶楼,让她清醒清醒。」

几个保镖一拥而上,架起绝望挣扎的宋清欢。

路过我身边时,宋清欢突然停止了挣扎。

她死死地盯着我,眼里流出血泪,声音轻得像鬼魅:

「林林,你赢了。既然做不回宋清欢,那我就毁了林林。」

我猛地一颤。

一种强烈的不祥预感涌上心头。

顶楼?

这家酒店有六十层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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