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3章

“你怎么又扯这个?你是我老婆,公司赚的钱不也是咱家的钱吗?”

“咱家的钱?房子写你名字,车写你名字,公司100%你的股份。哪儿是‘咱家’?”

他烦了。

“周敏,你能不能别这么算计?一家人说什么钱不钱的。”

一家人。

我在这个“家”里,没有工资、没有股份、没有房产、没有工牌,连名字都没有。

我叫“志强老婆”“老赵家儿媳妇”“在家帮忙的”。

一家人。

我没再说话。

我去书房打开电脑,开始整理一份东西。

文件夹名字很普通:“个人资料备份。”

里面,一个子文件夹一个子文件夹地码着。

我花了四年写的库存管理系统,全部源码。

两年优化的客户数据库,全部架构设计。

三次大版本迭代的财务对账系统。

自动化营销工具。

订单处理引擎。

防火墙配置方案。

七套核心系统。

都在这里。

我查了一个东西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》第十一条: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者。

第十七条:受委托创作的作品,著作权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。合同未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,著作权属于受托人。

我没有劳动合同。

没有委托开发协议。

没有任何书面文件规定这些代码归公司所有。

从法律上讲——

这七套系统的著作权,是我的。

一直都是我的。

5.

真相不是一下子发现的。

是一点一点漏出来的。像水管渗水。你一开始觉得是错觉,后来发现墙角已经发霉了。

方婷入职一个月后的一个下午,我去公司取我的一个U盘。

走到赵志强办公室门口,门半开着。

里面有笑声。

方婷的声音:“赵总,你太坏了。”

赵志强的声音:“什么赵总,叫志强。”

我站在门口。

没进去。

一个人走到公司楼下。

坐在花坛边上。

我没有哭。

只是觉得,好像有个东西坏掉了。

不是突然坏的。是一直在坏。今天终于发出了声响。

那天晚上我查了赵志强的信用卡账单。

他的主卡关联了我能看的账户。他大概忘了。

十月三号。

朗悦酒店。688。

十月十号。

朗悦酒店。688。

十月十七号。

朗悦酒店。688。

每周一次。

固定酒店,固定金额。

连房间号可能都是固定的。

我把页面截了图。

继续往前翻。

九月、八月、七月。

最早的一笔——六月十五号。

方婷六月一号入职。

入职半个月就开房了。

或者说——入职本身就是因为开房。

所有的“公司忙”。

所有的“公司需要专业技术总监”。

所有的“你不是专业的”。

都是因为方婷。

我放下手机。

一分钟后,我拿起手机,打开微信,找到刘芳的头像。

刘芳是我大学室友。也是律师。

“芳姐,我想咨询个事。”

“说。”

“如果一个人在公司了八年,没有劳动合同,没有工资,建了公司所有的核心系统,现在要离婚——系统的代码归谁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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