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是啊,我疯了。”
我捡起脚边的一块碎玻璃,锋利的边缘倒映着我也许此刻扭曲的脸。
“李建国,你听清楚了。”
我一步一步走到沙发前,居高临下地看着这个一米八的男人此刻惊恐地缩成一团。
“以后,想喝水自己倒。想吃饭自己做。地脏了自己拖。”
“我不伺候了。”
说完,我不看他一眼,转身走进了卧室。
“林佳!你给我站住!你反了天了……”
李建国的咆哮声在身后响起,但我直接把门甩上,反锁。
世界终于清净了。
着门板滑坐在地上,身体还在因为刚才的爆发而微微颤抖。不是害怕,是那种肾上腺素褪去后的虚脱。
我抬起左手,看着虎口上那个已经不再流血的深红色印记。
三年了。
这是我第一次心跳得这么快。
做对了。
这一晚,李建国在门外砸了半小时门,骂累了又去打游戏。
我戴上耳塞,居然睡着了。
第二天早上,我是被闹钟叫醒的。
以前的每天早上六点,我会准时起床,做好不重样的早餐,熨好李建国的衬衫,再叫他起床。
但今天,我关了闹钟,一直睡到七点半。
李建国还在呼呼大睡,昨晚那地玻璃渣还在那,他连扫都没扫。
我没理会。
我坐在镜子前,看着那张即使涂了粉底也掩盖不住疲惫的脸。
雅诗兰黛?那是以前的林佳才会做梦想要的东西。
我从抽屉最角落里翻出一支口红。那是我大学时买的,最廉价的、艳俗的正红色。
涂上它,嘴唇得起皮,但这抹红得刺眼的颜色,却像血一样给了我某种力量。
然后,我打开衣柜,取出了那套为了面试买的、后来因为太显身材而被李建国勒令“不许穿”的黑色西装。
有些紧了,勒得我不舒服。
但不舒服就对了。
这一刻,我不需要舒适,我需要铠甲。
我推开门,高跟鞋毫不避讳地碾过满地玻璃渣,发出令人牙酸的碎裂声。
“咔哒、咔哒”。
这声音,像是在给这潭死水般的家敲丧钟。
李建国被声音吵醒,迷迷糊糊地揉着眼:“几点了……早饭呢?”
他看见了我。
那个红得像火一样的我。
他的嘴张大了,半天没合上。
我对他微微一笑,涂着正红色口红的嘴唇轻启。
“在梦里呢,李大爷。接着睡吧。”
说完,我拎起包,头也不回地走了出去。
03
到了公司,我的红嘴唇和黑西装,就像一把尖刀,进了那个灰扑扑的格子间。
前台小妹看我的眼珠子都快掉下来了。
我昂着头,高跟鞋踩得地板“嗒嗒”响。
这三年,我一直缩着肩膀做人,生怕占了别人的地儿。
今天,我第一次觉得,这公司的走廊,原来挺宽敞的。
上午九点,例会。
陈总那个圆滚滚的肚子先顶开了会议室的门。他手里拿着一大摞文件,像往常一样,眼神直接略过其他人,落在了我身上。
“小林啊。”
他都没正眼看我,随手就把那一摞半尺厚的文件扔在我面前的桌子上。
“正好你来了。这是财务部上季度的报表,还有行政那边要整理的档案。你也知道,小张最近忙着结婚,你也没什么事,中午加个班,把这些录入一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