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看着我。
“他是学工商管理的。”
我没有说话。
“我查过你的简历。材料学硕士,导师是钱学明教授。钱教授是我的师兄。”
“三年前我问过钱教授,MR-7的配方思路出自哪里。他说他带过一个学生,叫周敏。毕业后去了一家小公司。然后就没有消息了。”
他从抽屉里拿出一份文件。
“年薪五百万。技术总监。独立实验室。团队自己搭。股权另谈。”
“条件只有一个——MR-7的后续研发,你来主导。”
五百万。
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。
去年过年,赵建给了我一个红包。
两千块。
他说:“辛苦了,敏敏。”
婆婆在旁边说:“建建对你够好的了。”
两千块。
五百万。
五百万除以两千——
两千五百倍。
“钱总。”我说。
“嗯?”
“你知道赵建给我签了竞业协议吗?”
“知道。”
“你不担心?”
钱国良笑了一下。
“周女士,我做了三年的功课。你跟赵氏公司没有劳动合同、没有社保记录、没有工资流水。你不是他的员工。”
他把文件推到我面前。
“你是自由的。”
我看着那份文件。
上面写着我的名字。
周敏。
不是“赵总夫人”。
不是“家属”。
不是“贤内助”。
是周敏。
技术总监。
我拿起笔。
这次,笔没有断墨。
但我没有签。
“钱总,给我一周时间。”
“当然。”
我把文件叠好,放进包里。
不是犹豫。
是还有一些事,要先弄清楚。
当天下午,我去了方莉介绍的律所。
律师叫王海东,四十多岁,做劳动和知识产权。
我把情况说了一遍。
王律师听完,问了三个问题。
“第一,你名下有没有赵氏公司的任何股权?”
“没有。”
“第二,你和赵氏公司之间有没有任何书面的劳动合同、聘用协议、或者劳务合同?”
“没有。”
“第三,你的社保和公积金,是赵氏公司缴纳的吗?”
“没有。我没有社保。”
王律师把笔放下来。
“周女士,我可以给你一份法律意见书。结论是——”
他翻了翻面前的材料。
“第一,你与赵氏公司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,竞业限制协议不具有约束力。”
“第二,MR-7配方不构成职务发明,配方的知识产权归属你个人。”
“第三,你这十二年的工作——如果赵氏公司无法证明你是自愿无偿提供服务,你可以主张劳动报酬和社保补缴。”
我看着他。
“第三条——你是说我可以找他要钱?”
“据近十二年的工资标准和行业水平,加上社保补缴和经济补偿——初步估算,金额不低于三百万。”
三百万。
赵建让我净身出户的时候,说的是“我不追究你在公司报销的那些钱”。
那些钱。
加起来不到八万。
他以为我占了他八万的便宜。
实际上他欠我三百万。
王律师看了我一眼,补了一句。
“但如果你选择去竞争对手的公司——这条可以先放一放。赵建会主动找上门的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