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4章

红山的暖火,烧了整整一个月。

英格丽几乎是贪婪地享受着这失而复得的安稳。每天天不亮,她就会起身劈好一整天的木柴,挑满石缸里的水,再给壁炉添上足够的松木,让山洞里永远暖烘烘的。她会学着母亲当年的样子,给洛尔煮加了蜂蜜的麦粥,烤外焦里嫩的鹿肉,用在高吼峰学到的草药知识,给他泡能舒缓旧伤的药茶。

洛尔总是坐在火堆边,看着她忙前忙后的身影,那只独眼里,满是化不开的温柔和骄傲。他会给她纠正剑术里的细微瑕疵,会给她讲这四年里山下的琐事,会在她训练结束后,递上一杯温好的蜜酒,像她小时候一样,揉一揉她的金色马尾。

英格丽不止一次地和洛尔说起自己的计划,说起灰胡子的嘱托,说起寻找龙裔的使命。她总说,等开春雪化了,他们就一起出发,她牵着马,他坐在马背上,走遍天际的每一个城市,每一个村庄,既找龙裔,也看看这片他守了一辈子的土地。

每次说起这些,洛尔总是笑着点头,却从不接话,眼神里藏着一丝英格丽没有察觉的黯淡。

直到末种月的最后一天,天际的寒冬走到了尽头,洞口的积雪开始融化,滴滴答答的水声,成了山洞里最常听见的背景音。

那天晚上,英格丽炖了一锅加了草药的鹿骨汤,给洛尔盛了满满一碗,笑着说:“师父,雪快化完了,再过半个月,我们就能出发了。我已经想好了,第一站先去河木镇,那里商队多,消息灵通,正好先打听打听龙裔的踪迹。”

洛尔接过陶碗,却没有喝。他放在石桌上,沉默了很久,终于抬起头,看着英格丽,那只独眼里,满是英格丽从未见过的愧疚和无奈。

“小鹰,我不能和你一起去。”

英格丽脸上的笑容瞬间僵住了。她愣在那里,看着洛尔,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:“师父,您说什么?”

“我不能跟你走。”洛尔重复了一遍,声音很沉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疲惫,“我得了关节石化症,快两年了。”

英格丽的心脏猛地一缩。她在高吼峰的典籍里见过这种病,那是天际的老兵最容易患上的顽疾——常年在严寒里摸爬滚打,旧伤反复撕裂,加上年纪增长,关节会慢慢钙化、僵硬,像石头一样失去活动能力,严寒、颠簸、长途跋涉,都会让病情急剧恶化,最后只能瘫痪在床,连剑都握不住。

“怎么会……”她的声音微微发抖,看着洛尔,“您从来没和我说过。”

“你在高吼峰学本事,我告诉你什么?让你分心?”洛尔扯了扯嘴角,露出一抹自嘲的笑,他抬起手,揉了揉自己的膝盖,“年轻的时候打仗,在冰天雪地里趴三天三夜是常事,红环之战断过的腿,阴雨天就疼得厉害。这两年越来越重,早上起来,膝盖、指关节都僵得动不了,走几步路都疼。别说跟你走遍天际了,就算是下山去趟伊瓦斯泰德,都费劲。”

“我可以照顾您!”英格丽立刻站起来,走到他的面前,蹲下身,看着他的眼睛,“我们可以走慢一点,我给您搭马车,给您熬药,给您按摩,我不会让您受累的!师父,我不能把您一个人丢在这里!”

看着她泛红的眼眶,洛尔的心里像被针扎了一样。他伸出粗糙的大手,轻轻摸了摸她的头,语气软了下来,却依旧无比坚定:“傻丫头,你的使命是找龙裔,不是照顾我这个半截身子入土的老东西。我跟着你,只会拖累你。你要翻雪山,钻洞窟,土匪,闯险境,带着我这个动不了的老东西,怎么去?”

“可我……”

“没有可是。”洛尔打断了她,那只独眼里满是严肃,“我教你挥剑,教你生存,是让你去飞的,不是让你为了我,把自己困在这红山的山洞里。你的宿命在外面,在整片天际,不是在这方寸的山洞里。”

英格丽看着他,眼泪终于忍不住掉了下来。她知道洛尔说的是对的,可她怎么能放心,把得了这种病的师父,一个人丢在这荒无人烟的红山深处?

那天晚上,他们聊了很久。洛尔最终拗不过她,答应让她留下来,等他的病情稳定一些再走。英格丽也松了口,答应他,等自己把他的身体调理好,就立刻出发,绝不耽误自己的使命。

她不知道,这一留,就是半年。

这半年,是英格丽这辈子过得最安稳,也最温暖的时光。

没有高吼峰严苛的苦修,没有山下的战火纷飞,没有宿命的重压,只有红山的风,河谷的水,山洞里的暖火,和身边唯一的亲人。

她把所有的心思,都放在了照顾洛尔和打理这个家上。

每天天刚蒙蒙亮,她就会起床,先去壁炉里添上柴火,让山洞里暖起来,再轻手轻脚地去河谷边挑水,劈好当天要用的木柴。回来的时候,会顺路采一把新鲜的草药,回来给洛尔熬药——那是她照着高吼峰的典籍,改良的方子,能缓解关节的钙化,减轻疼痛。

熬药的间隙,她会开始做早饭。她的厨艺越来越好了,不再是以前只会烤鹿肉煮麦粥的小姑娘了。她会学着用河谷里的鱼,熬鲜美的鱼汤;会用山里的野果,做酸甜的果酱;会用小麦粉,烤松软的面包,抹上蜂蜜,给洛尔当早点。

洛尔的关节,早上最僵硬。英格丽会等他醒了,端来温热的药汤,看着他喝下去,然后给他按摩僵硬的关节。她的手法,是在高吼峰跟灰胡子学的,精准地按在每一个位上,能最大程度地缓解他的疼痛。洛尔总是闭着眼睛,靠在石床上,感受着她轻柔却有力的动作,心里又暖,又酸。

等太阳升得高了,山里的寒气散了,英格丽就会扶着洛尔,去山洞外面的空地上走走。天气好的时候,她会搬一把椅子,让洛尔坐在河边,她拿着鱼竿,陪他钓鱼。河谷里的鱼很肥,洛尔总是笑着说,她钓的鱼,比他当年打猎打来的鹿肉还香。

下午的时间,是雷打不动的训练。英格丽从来没有放下过自己的剑,哪怕子再安稳,她也记得自己的使命。她会在空地上练剑,从出练到落,巨剑在她的手里,越来越灵活,越来越有力量。洛尔就坐在旁边的椅子上,看着她,时不时出声纠正她的动作,给她讲应对不同敌人的技巧,像她小时候一样,严厉,却又耐心。

训练结束,她会背着弓箭,去山里打些猎物,或者采些野果和草药。回来的时候,总能看见洛尔坐在洞口,等着她,像四年前,她每次打猎回来,他都会在山洞门口等她一样。

晚上,山洞里的暖火烧得旺旺的。他们坐在火堆边,吃着晚饭,喝着蜜酒,聊着天。英格丽会给洛尔讲高吼峰的事,讲灰胡子教她的龙语,讲她站在世界之巅,看到的整片天际的样子。洛尔会给她讲他年轻时候的趣事,讲他和战友们在军团里的子,讲他和妻子、女儿的故事,那些他以前从来不肯说的,藏在心底最柔软的往事。

偶尔,附近的农户会来拜访,送些自己种的蔬菜和粮食。这些年,师徒俩帮附近的农户清理了太多的土匪和野兽,农户们都把他们当成了恩人。知道洛尔病了,农户们都会经常过来帮忙,送些东西,跟洛尔说说话。英格丽也终于放下心来,知道就算自己走了,也有人能照拂洛尔。

子就这么一天天过去,平淡,温暖,像山洞里永远不熄的暖火。

英格丽偶尔会站在洞口,看着远处的雪山,想起灰胡子的嘱托,想起自己的宿命。可每次回头,看到火堆边洛尔的身影,她心里的躁动,就会平静下来。她知道,这样的子,终究是短暂的,可她依旧贪婪地享受着这来之不易的安稳。

半年后,入秋的时候,洛尔的病情,终于稳定了下来。

他的关节不再像以前那样,早上起来僵得动不了,每天能自己在山洞外走很久,甚至能拿起剑,挥几下了。山里的农户,也答应英格丽,会经常过来看看洛尔,给他送些吃的用的,帮他打理营地。

洛尔再次和她提起了出发的事。

那天晚上,火堆边,洛尔看着英格丽,认真地说:“小鹰,你该走了。”

英格丽握着酒杯的手,微微一顿。她低着头,看着杯子里晃动的蜜酒,没有说话。

“我知道你舍不得我,我也舍不得你走。”洛尔的声音很软,带着一丝哽咽,“可你不能一辈子待在这红山里面。你的路,在外面。灰胡子把使命交给你,不是让你在这山洞里,照顾我这个老东西的。”

他伸手,握住了英格丽的手,粗糙的手掌,带着暖火的温度:“你放心,我在这里,过得很好。农户们会照顾我,我自己也能照顾自己。等你完成了你的使命,找到了龙裔,就回来。红山的营地,永远是你的家,我永远在这里,等你回来。”

英格丽抬起头,看着洛尔,眼泪掉了下来。她扑进他的怀里,抱着他,像个孩子一样,哭了起来。

“师父,我一定会回来的。”她哽咽着说,“我一定会平平安安地回来,陪您养老。”

“好。”洛尔抱着她,轻轻拍着她的后背,声音沙哑,“师父等着你。”

出发的那天,天刚蒙蒙亮。

英格丽起得很早,把山洞里里外外都收拾了一遍。她劈了足够烧三个月的木柴,码得整整齐齐地堆在洞口;把打来的猎物,都处理好,风了,挂在山洞的架子上;把熬好的草药,分成一份一份的,标好期,放在石桌上,叮嘱洛尔每天按时喝。

她把自己能想到的,都安排得妥妥当当。

洛尔就站在一边,静静地看着她忙前忙后,没有说话,那只独眼里,满是不舍。

等一切都收拾好了,英格丽背上了自己的行装。两把巨剑,一把是她自己的,一把是洛尔托付给她的,稳稳地背在背后;腰间的背包里,装着灰胡子给的典籍、护符、草药,还有洛尔给她的积蓄;身上穿着合身的皮甲,金色的高马尾,用牛皮绳扎得整整齐齐。

她走到洛尔的面前,对着他,重重地跪了下去,磕了三个头。

“师父,多保重身体。等我回来。”

洛尔伸手,把她扶了起来,从怀里,拿出了一个磨得发亮的青铜徽章,递到了她的手里。那是帝国军团的老兵徽章,是他当年在军团里,用命换来的。

“拿着这个。”他说,“天际很多地方,都有帝国军团的老兵,看到这个徽章,他们会给你行个方便。遇到解决不了的麻烦,也能帮上点忙。”

他又伸手,从脖子上,取下了一个用熊牙做的吊坠,戴在了英格丽的脖子上。

“这个,是我年轻的时候,了第一头霜熊,用它的牙做的,戴了几十年了,能辟邪。戴着它,就像师父在你身边一样。”洛尔看着她,一字一句地说,“记住,无论什么时候,活着,永远是第一位的。打不过,就跑,别硬撑。无论发生什么,都别忘了,红山永远是你的家。”

英格丽紧紧攥着手里的徽章,摸着脖子上的熊牙吊坠,眼泪再次掉了下来。她用力点了点头,把洛尔的话,一字一句地刻在了心里。

她没有再多说什么,转身,走出了山洞,翻身上马。

她没有回头,不敢回头。她怕一回头,看到洛尔站在洞口的身影,就再也迈不开脚步。她能感觉到,背后那道目光,一直跟着她,穿过松林,越过河谷,一直落在她的身上,直到她的身影,彻底消失在红山的晨雾里。

洛尔站在洞口,看着她远去的方向,站了很久很久,直到太阳升得很高,直到晨雾彻底散去。

“小鹰,一路平安。”他低声说,声音消散在风里。

英格丽骑着马,一路向南。按照灰胡子的指引,她的第一站,是河木镇。

灰胡子告诉她,河木镇坐落在怀特河上游,是雪漫领南北交通的咽喉,商队、佣兵、旅人来来往往,是天际消息最灵通的地方之一。龙裔当年,就是从河木镇出发,一步步走进了雪漫城,开启了自己的传奇。想要找到龙裔消失的踪迹,河木镇是最好的起点。

两天的路程,快马加鞭,英格丽终于在第三天的黄昏,抵达了河木镇。

四年过去,河木镇比她记忆里,热闹了太多。内战的战火,没有彻底摧毁这个小镇,雪漫城的重建,让这里成了重要的物资中转站,来来往往的商队、佣兵、旅人,让小镇的街道上,永远人声鼎沸。怀特河的水车,吱呀吱呀地转着,铁匠铺里传来叮叮当当的打铁声,酒馆里传来吟游诗人的歌声和男人的哄笑声,烟火气扑面而来。

英格丽牵着马,走在小镇的街道上,瞬间就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。

她本就生得高挑挺拔,将近六英尺的身高,在诺德女性里也格外显眼。常年的剑术训练,让她的身材紧致匀称,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,每一寸线条都充满了力量感,却又不失女性的柔美。金色的高马尾垂在背后,夕阳落在她的发丝上,泛着耀眼的光泽。一双蓝色的眼眸,像冰川下的寒潭,清澈,锐利,又带着一股浑然天成的英气,配上她绝美的五官,既有战士的凌厉,又有女性的惊艳。

再加上她背后背着的两把一人高的巨剑,腰间挂着的匕首和箭囊,一身利落的皮甲,浑身都散发着“不好惹”的气息,却又让人忍不住把目光落在她的身上。

街道上的人,都停下了脚步,看着她,窃窃私语。有佣兵吹起了口哨,带着轻佻的笑意,却没人敢真的上前搭话——能背着两把巨剑,独自走在天际的荒野里的女人,绝对不是什么好惹的角色。

英格丽对这些目光,毫不在意。她牵着马,径直朝着小镇中心,那座最热闹的酒馆走去。酒馆的招牌上,画着一个沉睡的巨人,依旧是她记忆里的名字——沉睡的巨人酒馆。

这里,是整个河木镇,消息最集中的地方。

推开酒馆的木门,嘈杂的声浪瞬间扑面而来。

酒馆里坐得满满当当,几乎没有空座。穿着皮甲的佣兵,赶着商队的旅人,本地的农夫,还有几个穿着轻甲的帝国士兵,挤在一张张木桌前,喝着麦酒,大声地说笑、争吵。吟游诗人坐在角落,弹着鲁特琴,唱着龙裔的传奇歌谣。空气中弥漫着麦酒、烤肉、烟草的味道,混杂着男人的汗味,充满了天际独有的江湖烟火气。

英格丽的出现,瞬间让喧闹的酒馆,安静了一瞬。

所有人的目光,都落在了她的身上。惊讶、惊艳、好奇、轻佻,各种各样的目光,扫过她的脸,她的身材,她背后的两把巨剑。

英格丽面不改色,径直走到吧台前,把背后的巨剑取下来,靠在吧台边,找了个空位坐下。

吧台后面,站着一个男人。

他看起来三十岁左右,身材精壮挺拔,穿着简单的亚麻衬衫,袖子挽到胳膊肘,露出线条流畅的小臂,上面有一道浅浅的旧伤疤。他的五官深邃帅气,下颌线利落,一双棕色的眼睛,沉稳锐利,带着见过世面的从容,哪怕是在嘈杂的酒馆里,也依旧透着一股沉稳的气场。

他就是这家酒馆的老板,格里尔。

看到英格丽走过来,他挑了挑眉,停下了手里擦杯子的动作,对着她露出了一抹温和的笑意,声音低沉磁性,带着一丝恰到好处的礼貌:“晚上好,女士。想来点什么?我们这里有雪漫城最好的蜜酒,刚烤好的鹿肉排,还有新鲜的面包。”

“一杯蜜酒,一份鹿肉排,再来一间客房。”英格丽的声音,清冷又带着一丝沙哑,很有辨识度。她看着格里尔,目光在他小臂的伤疤上顿了顿,“你以前是帝国军团的人?”

格里尔眼里闪过一丝惊讶,随即笑了起来,给她倒了一杯满满的蜜酒,推到她的面前:“好眼力。以前在帝国军团的第三军团当过兵,打了四年内战,厌了,就退了伍,用攒下来的钱,盘下了这家酒馆。”

他上下打量了英格丽一眼,目光落在她靠在吧台边的两把巨剑上,带着一丝欣赏:“看你这架势,也是个常年在刀尖上讨生活的人?诺德人?”

“嗯,雪漫本土的。”英格丽端起蜜酒,喝了一口,醇厚的甜味在嘴里散开,是她熟悉的味道,“英格丽。”

“格里尔。”格里尔笑着伸出手,和她握了握,他的手掌粗糙有力,是常年握剑、握枪磨出来的茧子,“很高兴认识你,英格丽。很少见到像你这样,背着两把巨剑的女战士。”

他们就这么聊了起来。

英格丽发现,自己和格里尔格外合得来。他当过兵,见过战争,懂战斗,懂荒野里的生存法则,也懂天际的人情世故。他不像酒馆里那些轻佻的佣兵,带着对女性的打量和轻视,他对她的欣赏,是对一个战士的尊重,是平等的交流。

他们聊内战,聊帝国和风暴斗篷的僵持,聊消失的龙裔,聊天际各处的险境和趣闻。格里尔在河木镇开了两年酒馆,见过形形的人,听过各种各样的消息,说起天际的大事小情,头头是道,正好合了英格丽的心意。

就在他们聊得投机的时候,旁边的一桌佣兵,突然传来了哄笑声。

一个身材高大的诺德佣兵,满脸通红,显然喝了不少酒,摇摇晃晃地走了过来,靠在吧台上,不怀好意地上下打量着英格丽,嘴里说着污言秽语:“哟,这么俊的妞,还背着两把巨剑,装什么硬汉?不如陪哥哥们喝几杯,哥哥让你知道,什么叫真正的诺德男人。”

他身后的几个佣兵,也跟着哄笑起来,嘴里的话越来越难听。

酒馆里瞬间安静了下来,所有人都看着这边,等着看好戏。格里尔的脸色沉了下来,刚要开口,英格丽却先抬手拦住了他。

她放下手里的酒杯,缓缓转过身,看着那个挑衅的佣兵,蓝色的眼眸里没有丝毫怒意,只有一片冰冷的平静:“想跟我喝酒?可以。不过,得先赢了我。”

“赢你?”佣兵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,哈哈大笑起来,“小妞,你想怎么赢?床上吗?哥哥肯定让你输得心服口服。”

又是一阵哄笑。

英格丽的嘴角勾起一抹冷冽的笑:“三样,掰手腕,比酒量,决斗。你赢了我一样,我陪你喝一整晚,你想怎么样都行。要是你三样全输了,就给我滚出酒馆,别在这里脏了我的耳朵。敢不敢赌?”

佣兵愣了一下,随即脸上露出了狂喜的神情。他看着英格丽纤细的手腕,看着她绝美的脸,只觉得天上掉下来了馅饼。他拍着脯,大声说:“赌!怎么不敢!老子要是连个女人都赢不了,以后就不在河木镇混了!”

酒馆里的人瞬间来了兴致,纷纷围了过来,起哄着,给两人腾地方。

第一局,掰手腕。

两人坐在吧台前,手肘放在台面上,手握在了一起。佣兵的手,比英格丽的大了整整一圈,肌肉虬结,看着就力量十足。所有人都觉得,英格丽输定了。

格里尔靠在吧台边,抱着胳膊,脸上没有丝毫担心。他看得出来,这个女人,绝对不是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。

“开始!”有人喊了一声。

佣兵瞬间爆发出全身的力气,脸涨得通红,想要一把把英格丽的手腕按下去。可他发现,自己使出了吃的劲,英格丽的手腕,却像焊在了台面上一样,纹丝不动。

英格丽看着他,嘴角带着一抹嘲讽的笑,手指微微收紧,轻轻一压。

“砰”的一声,佣兵的手腕,被死死地按在了台面上。

整个酒馆瞬间安静了一瞬,随即爆发出了震耳欲聋的哄笑声和口哨声。

佣兵的脸,瞬间涨成了猪肝色,不敢相信自己竟然输给了一个女人。

第二局,比酒量。

格里尔拿出了两个大酒杯,倒满了最烈的黑麦酒。

“一杯定胜负。”英格丽拿起酒杯,看着那个佣兵,“敢吗?”

“有什么不敢的!”佣兵梗着脖子,拿起酒杯,和英格丽碰了一下,然后仰头就往嘴里灌。他喝得很急,酒液顺着他的下巴流下来,打湿了前的衣服。可刚喝到一半,他就呛了起来,剧烈地咳嗽着,再也喝不下去了。

而英格丽,面不改色,端着酒杯,一口一口,把满满一杯烈酒,喝得净净,连眉头都没皱一下。

诺德人的酒量,是刻在骨子里的。更何况,她跟着洛尔,喝了十几年的蜜酒烈酒,这点酒,对她来说,跟喝水没什么区别。

酒馆里的欢呼声更大了。所有人都看着英格丽,眼里的轻佻,全都变成了敬佩和惊艳。

“第三局,还比吗?”英格丽放下酒杯,看着那个脸色惨白的佣兵,淡淡地问。

佣兵看着她,看着她背后的两把巨剑,想起了她刚才掰手腕时的力量,哪里还敢决斗?他知道,自己本不是这个女人的对手。他咬了咬牙,在所有人的哄笑声里,灰溜溜地带着自己的人,滚出了酒馆。

英格丽转过身,重新坐回吧台前,仿佛刚才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
格里尔看着她,眼里的欣赏更浓了,笑着给她重新倒了一杯蜜酒:“厉害。我开了两年酒馆,还是第一次见到,能把那帮治得这么服服帖帖的女人。”

“他们欠收拾而已。”英格丽喝了一口蜜酒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

那天晚上,英格丽在酒馆里,彻底出了名。

所有人都知道,沉睡的巨人酒馆里,来了一个金发蓝眼的女巨剑战士,长得绝美,酒量惊人,力气大得吓人,身手更是深不可测。不少佣兵都过来,给她敬酒,想跟她认识一下,有不少长得帅气、气质不凡的年轻佣兵,眼里都带着毫不掩饰的爱慕。

英格丽来者不拒,谁敬酒都喝,豪爽利落,没有丝毫扭捏。她和他们聊战斗,聊荒野里的冒险,聊悬赏任务,聊得投机,就多喝几杯,聊不来,就点到为止。

她的坦荡、英气、实力,还有那张天然绝美的脸,让酒馆里所有的男人,都刮目相看,再也没人敢把她当成一个普通的女人看待。

晚上,酒馆快要打烊的时候,一个年轻的诺德佣兵,走到了英格丽的面前。他长得高大帅气,金发蓝眼,是雪漫领本地的猎人,也是个小有名气的佣兵,刚才和英格丽聊了很久,很是投机。

他看着英格丽,眼里带着一丝紧张,和毫不掩饰的喜欢:“英格丽,我……我订了隔壁的客房,要不要……一起喝一杯?”

英格丽看着他,看着他眼里的炙热,嘴角勾起一抹笑意。她已经十七岁了,是个成熟的诺德女人,有最原始的欲望,也懂得享受当下的欢愉。更何况,这个年轻的佣兵,长得确实合她的眼缘。

她端起酒杯,喝了一口,对着他挑了挑眉:“好啊。”

那个晚上,他们在隔壁的客房里,度过了一个火热的夜晚。

英格丽从来不是扭扭捏捏的女人,她坦荡地接受着欢愉,也坦荡地结束这段萍水相逢的缘分。第二天一早,天刚亮,她就回到了自己的客房,和那个佣兵笑着道别,没有丝毫拖泥带水。

她心里清楚,自己的路,是寻找龙裔,是走遍天际,她不会为了任何人停留。这些露水情缘,不过是旅途中的一点调剂,天亮了,就该散了。

从那以后,英格丽就在沉睡的巨人酒馆,住了下来。

她成了酒馆里的常客,每天都会坐在吧台前,和格里尔聊天,听他讲来来往往的旅人带来的各种消息,留意着所有关于龙裔的传闻。她会和酒馆里的佣兵们喝酒、打赌、比试剑术,赢了不少赏金,也认识了不少朋友。偶尔遇到合眼缘的帅气佣兵,也会有一夜的欢愉,坦荡自在,无拘无束。

为了保证自己的温饱,也为了熟悉这片土地,她接下了酒馆悬赏板上的各种任务。

附近的荒瀑古坟里有尸鬼作祟,她背着巨剑,独自一人进去,一天一夜,就清理了整个古坟里的尸鬼,带回来了尸鬼的头颅,拿到了全额的赏金;红山附近的土匪营地,洗劫了路过的商队,她独自一人摸进土匪营地,一夜之间,就端了整个窝点,把土匪抢来的财物还给了商队;河木镇附近的森林里,出现了凶猛的剑齿虎,伤了不少猎人,她进森林里待了三天,猎了剑齿虎,把虎皮带了回来。

她的名声,越来越响。整个河木镇,甚至整个雪漫领南部,都知道了有个叫英格丽的女巨剑战士,身手了得,性格豪爽,长得还绝美。不少人专门跑到河木镇的酒馆里,就是为了见她一面,想请她一起组队冒险。

而她和格里尔的关系,也越来越好。

格里尔成了她在河木镇,最信任的朋友。他会帮她留意所有关于龙裔的消息,会给她介绍靠谱的任务,会在她出去冒险的时候,帮她照看马匹和行李,会在她带着一身伤回来的时候,给她留着热饭热酒,帮她处理伤口。

英格丽也会帮格里尔解决酒馆里的麻烦,那些喝醉了酒闹事的佣兵,那些来收保护费的混混,都被她收拾得服服帖帖。她会给格里尔讲自己冒险的趣事,讲红山的子,讲高吼峰的风雪。

他们是知己,是朋友,互相欣赏,互相扶持,无关情爱,却格外默契。

微信阅读

评论 抢沙发

登录

找回密码

注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