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条一条看。
去年十月,我刚来上海。赵芳发消息:“今天去你家了,给李伟送了点水果。”
我回:“谢谢芳芳。”
十一月。赵芳:“中午带李伟吃了个湘菜馆,他说好久没吃这家了。”
我回:“他就好这口,谢谢你。”
十二月。赵芳发了一段语音,四十二秒。我当时听了,现在重新播。
“敏敏,你在上海好好的啊,李伟这边有我呢,你放心。前两天他加班回来太晚了我帮他热了个饭,别担心。”
我听了两遍。
声音温柔,熟悉,带一点笑意。
十二年了。
这个声音陪了我十二年。高中那年她在场摔了,膝盖流血,我背她去医务室。她趴在我背上说“敏敏你真好”。
就是这个声音。
我继续翻。
今年一月。赵芳:“今天教李伟做了酸菜鱼,笑死,他差点把厨房炸了哈哈哈。”
配图是一个人端着锅的侧影。
我当时只看到了锅。
现在我看到了她拍照的角度。
她站在厨房门口。
那是只有站在厨房门口才能拍到的角度。
她在我家。她站在我每天站着做饭的位置。
我继续翻。
二月。我生前,她发消息:“你那天怎么过?我给你寄个东西。”
我说:“不用了,就自己买个蛋糕。”
她说:“别委屈自己。”
她说“别委屈自己”。
三月。她发了一条朋友圈,是一束花。配文:“心情好。”
我当时点了赞。
现在我放大那张照片的背景。
花瓶旁边有一个杯子。
白色的马克杯。上面印了”BEST DAD”。
那是我三年前父亲节的时候给李伟买的。
六块九。拼多多。
我买的时候觉得好玩,说你以后当爸爸了可以用。
那个杯子在我家的橱柜第二层。
三月份的时候她已经在用我家的杯子了。
我锁了手机。
坐了一会儿。
然后重新打开。
点开李伟的支付宝转账记录——不是他转给我的,是我转给他的。
从去年十月开始。
八千。八千。八千。八千。
四个月。三万二。
加上房贷。六千七乘以四个月。两万六千八。
我还在替他还房贷,替他付生活费。
他用我的钱养着我的闺蜜。
我把这些数字看了三遍。
没有算总数。
还不到算总数的时候。
我打开浏览器,搜了一个词:“协议离婚欺诈,财产追回。”
看了三篇文章。
然后我找到了一个律师的电话。
孙丽华。赵芳以前在朋友圈推荐过她处理过的一个房产案子。
讽刺。
我存了号码。
没有立刻打。
我先做了另一件事。
我打开淘宝,查李伟的收货地址。
一个。就是家里的地址。
我查快递。
最近一个月的快递里,有三个收件地址不是家里的。
是一个我没见过的小区。
翠园小区7栋2单元1502。
我截了图。
然后我关了手机。
去楼下便利店买了一瓶水和一个三明治。
回到酒店。
吃了三明治。
喝了半瓶水。
坐在窗边,看着外面的马路。
长沙的冬天灰蒙蒙的,路上的人都缩着脖子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