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.
律师函送到赵丽家的那天下午,我接到了六个电话。
第一个,刘凤英。
“敏敏啊,你搞什么?你给丽丽发什么律师函?”
“妈,壮壮划了我的车,这事你知道的。”
“知道了知道了,修一下不就完了嘛——”
“修一下要八十万。”
电话那头没声音了。
三秒。五秒。
“你说多少?”
“八十万。修复费加贬值损失。4S店出的定损报告,你要看我发给你。”
“八十——你疯了吧?划几道漆要八十万?你那是什么车?金子做的?”
“保时捷。”
“保什么——你买那么贵的车什么!现在好了吧!”
我握着手机,听到她的声音在发抖。不是害怕,是愤怒。
她愤怒的对象不是壮壮。
是我。
是我买了太贵的车。
“妈,车是我买的,钱是我赚的。壮壮划了,他的监护人赔。这是法律规定的。”
“什么法律不法律的!一家人——”
“一家人的孩子划了一家人的车,一家人就不用赔了?”
她没接这句话。
换了一个方向。
“敏敏,你先把律师函撤了。这事传出去,丽丽的脸往哪搁?”
丽丽的脸。
我的车被划了,她担心丽丽的脸。
“妈,脸的事以后再说。赔偿的事,按定损来。”
“你——”
我挂了。
第二个电话,赵国强。
“周敏你发律师函了?你怎么不跟我说一声?”
“我说了,你当时在看手机。”
“我没听到——”
“我说了‘定损出来了’,你问‘多少’,我没回答,你也没再问。”
他沉默了。
“八十万。”我说,“你现在知道了。”
“八……你说八十万?”
“修复费二十五万七,贬值损失五十四万三。有鉴定报告。”
“贬值——什么贬值?修好了不就行了吗?”
“一百四十七万的车,全车钣金喷漆之后,卖的时候至少掉四五十万。你觉得这个损失不存在?”
他不说话了。
过了很久他才开口。
“能不能……少赔一点?”
少赔一点。
不是“我妹应该赔”,不是“壮壮做错了”。
是“能不能少赔一点”。
“赵国强,定损报告是4S店和第三方评估机构出的。不是我定的价。”
“我知道,我的意思是——”
“你的意思是让我自己吞一部分?”
他又不说话了。
“律师函我已经发了。”我说,“这事按法律来。”
第三个电话,赵丽。
她的语气完全变了。
不是“报个价我转给你”那种轻松。
是压着火的那种声音。
“周敏,八十万?你是不是疯了?”
“定损报告你看了没有?”
“我看了!贬值损失五十四万?你的车修好了一样开,凭什么要我赔贬值?”
“赵丽,你可以不认。法院认就行。”
“你要告我?”
“你不赔,我就告。”
“周敏!你跟一个八岁的孩子——”
“我不是跟八岁的孩子要赔偿。我是跟他的监护人要赔偿。他的监护人,是你。”
她那边传来喘气声。
“你等着。”</