给他找下一个。
我把菜放进冰箱。
关上冰箱门的时候,我的手在冰箱把手上停了两秒。
然后我转过身。
“好。”
我说。
“离。”
刘桂兰明显没想到我答应得这么快。
她张了张嘴。
“你……你想清楚了?”
“想清楚了。”
我回了卧室。
关上门。
打开手机。
不是打电话给赵建。
是打开那个叫“家用记账”的文件夹。
153张截图。
房贷流水。
转账记录。
还有一张照片。
房产证。
上面的名字,只有一个。
周敏。
5.
第二天,我去见了孙涛。
方丽介绍的律师。
他看完我带的材料,摘下眼镜揉了揉鼻梁。
“周女士,我说句实话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就这些材料……对方请什么律师都没用。”
他把文件推回来。
“房产证是你单独署名。购房款能追溯到你的婚前个人账户和你父母的转账。月供五年绑定的是你个人工资卡。这是你的个人财产加你的婚后还贷部分——但即便按最保守的认定,对方能分到的也极为有限。”
“赵建开店的钱呢?”
“八十五万的转账记录你都有?”
“每一笔都有。微信转账有截图,银行转账有流水。”
“他有没有打过借条?”
“口头说的。”
“那就按夫妻共同债务打。但鉴于对方店已经关了,这笔钱大概率追不回全部。不过——”他翻了翻材料,“你丈夫在婚内向其母亲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,有记录吗?”
“有。”
我打开手机里另一个相册。
赵建工资卡的交易明细。方丽帮我查到的——我有赵建的身份证复印件,通过银行柜台补打了三年的流水。
每个月,赵建工资到账后,有两到三笔固定转出。
一笔给刘桂兰,两千到五千不等。
一笔给赵雪,一千到两千。
五年累计,转给刘桂兰约二十万,转给赵雪约八万。
这些钱,是夫妻共同财产。
“这属于擅自处分共同财产,”孙涛说,“可以主张。”
我点头。
“孙律师,还有一件事。”
“你说。”
“我不想协议离婚。”
他看着我。
“我要调解。在民政局。我需要一个正式的场合,把账算清楚。”
他明白了。
“你要当着他们的面?”
“对。”
我说。
“我装了五年的傻。该醒了。”
这五年,我不是在忍。
忍是被动的。
我是在等。
等赵建开店——我投了钱,留了证据。
等刘桂兰拿家用——我每一笔都记。
等她们自己提离婚——这样我就不是主动“闹”的那个人。
是她们赶我走的。
我只是“同意”了。
孙涛合上文件夹。
“周女士,我做了七年婚姻律师。”
“你是我见过准备最充分的当事人。”
我笑了笑。
“不是准备充分。是被欺负的时间够长。”
6.
赵建终于打电话来了。
在我搬出去第四天。
“敏敏,你在哪?回来吧。我妈说话不好听,但她不是真想让咱离婚。”
“你妈在给你介绍对象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