零。
他的工资卡在他妈手里。他妈把钱给了赵强。
他不知道这个家花了多少钱。他不关心。
他只知道回来有饭吃,有净的衣服穿,有热水洗澡。
这些东西在他眼里是自动出现的。
像空气。
像不要钱的。
我看着那张表格。
一百六十八万。
这个数字我没跟任何人说。
不是不想说。
是还不到时候。
我又做了一件事。
我查了赵强名下的房产。
这个事是陈玲帮忙的。她表弟在房管局工作。
两天后陈玲给我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敏姐,查到了。赵强名下有一套房。城东金泰华府,12栋1704。2023年3月过户的。面积89平。”
我看着这条消息,愣了很久。
赵强名下有房。
2023年3月就有了。
那婆婆说“小强要结婚了没有婚房”——
那她让我过户给赵强——
我的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。
然后我问陈玲:“能查到这套房的首付款来源吗?”
陈玲说要两天。
两天后。
她发来了一份截图。
金泰华府那套房,首付27万。
首付款转账来源:周桂兰。
周桂兰的钱从哪来?
赵建的工资卡。
七年。赵建的工资八千多。七年大约加起来有七十多万。
去掉生活中周桂兰偶尔花的——她确实给自己买些衣服、保健品——大部分给了赵强。
27万首付。加上后续还贷。赵强的房贷每月大约3200,赵强自己有工作,可能自己在还。但首付是周桂兰出的。而周桂兰的钱来自赵建。赵建的家庭开支来自我。
所以。
我养着这个家,赵建的钱被他妈抽走给了赵强买房。
赵强已经有了一套房。
而现在,婆婆还要把我的房子过户给赵强。
不是因为他没房。
是因为——
他们想要更多。
我关掉手机。
坐在床边。
窗外有车开过的声音。
我坐了很久。
没有哭。
哭有什么用。
我打开手机,给陈玲发了一条消息。
“玲子,帮我介绍个律师。”
6.
律师姓郑,是个四十多岁的女人,练,说话快。
我把情况跟她说了。
她听完,问了三个问题。
“房子婚前全款买的?”
“是。”
“房产证只有你一个人名字?”
“是。”
“婚后有没有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过贷款?”
“没有贷款。全款。”
郑律师笑了一下。
“那他们过什么户?法律上这就是你的个人财产。谁都动不了。除非你自己同意。”
我说我知道。
“但我想把这件事彻底了结。”
“什么意思?”
“离婚。”
她看了我一眼。
“想清楚了?”
“想了七年了。”
郑律师点头,帮我理了一下思路。
房子是婚前个人财产,不参与分割。七年的家庭开支是我出的,但这部分很难追回,因为算“自愿支出”。但如果能证明赵建有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——比如工资全交给婆婆、婆婆用于给小叔子买房——这在离婚时可以作为分割依据。
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