薯条文学
拯救书荒,找好书更简单

第3章

“我开玩笑嘛——”

“不过,”王阿姨话锋一转,“念念啊,阿姨养了你这么多年,不是图你什么回报。但你心里有阿姨,阿姨就知足了。”

我夹着排骨的手顿了一下。

“阿姨放心,”我说,“您养了我二十二年,我不会忘的。”

这句话,我说得非常认真。

因为是真的。

我不会忘。

一个字都不会忘。

5.

接下来的一周,我做了三件事。

第一件:找到了父母。

不是去翠园路18号。

而是通过公证中心的律师。

律师叫周明远,五十多岁,办遗产案子办了半辈子。

我把情况告诉他。

他听完,沉默了很久。

“你是说,有人告诉你父母死了,但实际上他们一直活着?”

“是。”

“而且这个人一直在接收你父母汇的抚养费?”

“我不确定,但我怀疑。”

周律师看着我。

“你要不要先见见你父母?”

隔了一天,周律师联系到了我父母。

在律师事务所的会议室里。

门开了。

我看见一个女人。

五十多岁,头发白了一半,穿着一件灰色的羊绒大衣。

她看见我的瞬间,整个人定住了。

然后,她的嘴唇开始发抖。

“念念?”

她的声音很轻,像怕把什么东西吓跑。

“念念……”

她走过来,每一步都在抖。

我坐在椅子上,没动。

不是不想动。

是腿软了。

二十二年。

我在空坟前磕了二十二年的头。

她就活着。

就活着。

她走到我面前,蹲下来,抬起手,碰了碰我的脸。

手是热的。

“是你。”

她的眼泪掉下来。

“是你。是念念。”

门口还站着一个男人。

头发全白了。背有点佝偻。

眼睛通红,一句话都说不出来。

那是我爸。

我后来知道了一些事。

2002年,我父亲的公司刚起步。王丽芬的丈夫陈国强投了一笔钱,两家是世交。

后来公司发展好了,陈国强要求占百分之四十的股份。

我父亲不同意。

两家闹翻了。

然后,六岁的我“失踪”了。

不是车祸。

是王丽芬趁我父母出差,从幼儿园把我接走了。

她换了我的手机号,注销了原来的号码。

搬了家。

改了我的户口挂靠地址。

告诉我:你父母出车祸死了。

告诉我父母:孩子被人贩子拐走了。

两边的信息,被她一个人掐断了。

我父母报警、找人、上电视。

找了三年,没找到。

因为王丽芬搬到了另一个城市。

后来,我父母换了一种方式。

他们通过王丽芬留下的唯一线索——一个银行账号——每月汇款八千块。

他们不知道这个账号是不是还有效。

他们只是想,万一念念还活着,万一有人在养她,这些钱至少让孩子过得好一点。

八千块。

每月。

二十二年。

8000 × 12 × 22 = 2,112,000。

两百一十一万两千块。

全部汇入了王丽芬的账户。

我一分钱都没见过。

周律师帮我调出了银行流水。

一百多页A4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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